
为响应重庆市建委等上级领导部门的号召,根据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2007年3月15日颁布的2007版《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规定,重庆强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过近几个月的筹备,顺利与新合同体制接轨。现在,我们已将相应合同样本报与相应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于2007年09月01日起正式启用重庆2007版家装合同,同时原版合同不再使用。
另外,公司发现有部分不法分子假冒重庆强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在外承揽业务,此类行为既损伤业主的切身利益,又影响强锐装饰的企业形象。在此,特提醒各位业主,在你选择装饰公司时,务请核查其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
如在我公司申请装修,我公司将会为您的装修合同加盖重庆强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章并加盖齐缝章(对没有加盖我公司合同章的装修合同,我公司不予认可)。在装修过程中,我们将按重庆强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特有的装修流程及装修管理体系为您服务,确保您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并为您呈献物有所值的装修作品。
重庆强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秉承“诚信待人,服务到位,质量促发展”的企业经营理念为广大新老客户服务。在此,谨衷心感谢各位客户的理解与支持。
重庆强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7年09月01日